消防控制室作为建筑消防安全的核心枢纽,其值班制度一直是消防安全管理中的关键议题。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置有着明确的规定,同时部分地区也结合实际情况对单人值班的例外情形作出了细化说明,形成了多层次的规范体系。
从国家层面的立法与标准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要求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这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资质要求奠定了法律基础。在国家标准方面,现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2010)第4.2.1条作出了强制性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且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此外,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进一步强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同时要求值班操作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设备检查要求。由此可见,在国家统一规范中,双人值班是基本要求,单人值班并未被纳入普遍认可的制度框架。
不过,部分地方立法结合技术发展对单人值班情形作出了例外规定。以黑龙江省为例,《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但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可以单人值班。这一规定既遵循了国家层面的总体要求,又兼顾了智慧消防建设背景下技术赋能的实际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实行单人值班提供了地方立法依据。目前,这种地方差异化规定是基于当地消防安全管理需求和智慧消防推广程度制定的,并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因此多数地区仍需严格执行国家双人值班标准。
总体而言,我国当前消防控制室值班政策的整体框架是“以双人值班为原则,特定条件下单人值班为例外”,这一框架既保障了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也为技术创新应用预留了空间。
国家规范之所以普遍要求消防控制室每班不少于两名值班人员,并非对人力成本的刻意要求,而是基于消防控制室的功能定位和火灾应急处置的实际需求,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得出的科学结论,背后有着充分的安全考量。
首先,双人值班能够满足24小时不间断值守的现实需求。消防控制室需要全年无休、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可能出现需要短暂离岗饮水、如厕,或者突发身体不适需要临时换班的情况。如果仅安排一人值班,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就会出现控制室空岗,导致火灾报警信息无法及时接收,火灾发生初期无法及时处置,将小火灾演变为大事故的风险大幅提升。而双人值班模式下,两人可以相互补位,即使一人需要临时离开,另一人仍可在岗保持监控,确保值守不中断。例如,某住宅小区曾发生过单人值班时值班人员突发胃痛前往医院,控制室空岗两小时,期间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报警未被及时发现,幸好被巡逻保安发现,才未酿成严重后果,这一案例充分暴露了单人值班在应对突发情况时的短板。
其次,火灾应急处置流程需要多人协作完成。根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需要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火灾确认后,需要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启动应急广播,通知建筑内人员疏散,还要启动消防水泵、关闭防火卷帘、启动防排烟系统等一系列联动操作。这些操作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一个人很难同时顺畅完成所有步骤。如果因为操作不及时导致疏散延迟或灭火时机延误,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双人值班模式下,一人负责现场确认和报警,一人负责操作系统启动联动设备,分工协作可以大幅提升处置效率,为灭火和疏散争取宝贵时间。
最后,双人值班有利于相互监督,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值班人员时刻保持警惕,不得擅离职守、睡岗、脱岗。如果只有一人值班,很容易出现侥幸心理,出现值班期间玩手机、睡觉甚至擅自离岗的情况,而双人值班可以形成相互监督的机制,降低这类违规行为发生的概率。从各地消防部门抽查结果来看,单人值班的单位发生脱岗、睡岗等违规行为的比例,显著高于双人值班的单位。2025年北京门头沟区对辖区单位消防控制室的抽查中,就发现某住宅小区仅安排一人值守,另一名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最终被消防部门责令整改并处罚款,这一处罚案例也印证了单人值班在人员管理上存在的漏洞。
虽然国家规范以双人值班为基本原则,但在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部分地方允许符合条件的单位实行单人值班,这些条件对技术系统和管理水平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并非随意降低标准。
核心前提是必须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是智慧消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能够实时将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信号、设备运行状态传输到远程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同时能够通过远程控制系统对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联动设备进行操作。也就是说,当本地消防控制室只有一名值班人员时,远程监控中心相当于有了第二道防线,一旦本地值班人员出现突发情况,或者需要协助处置,远程中心可以及时补充响应,弥补单人值班的人员不足缺陷。
其次,即使允许单人值班,值班人员仍必须满足持证上岗的要求。无论是地方立法还是国家规范,都一致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消防设备操作方法。单人值班因为没有其他值班人员协助,对值班人员个人能力的要求更高,不仅要熟练掌握所有操作流程,还要能够独立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因此资质要求不能有任何降低,必须做到人证合一,证书在有效期内,严禁无证人员顶岗值班。
此外,实行单人值班的单位还需要满足更严格的设备管理要求。消防控制室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必须处于自动位置,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备设在手动状态。单位还要按照规定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设备运行可靠,因为一旦设备出现故障,单人值班模式下能够协调处置的资源更少,对设备可靠性的要求自然更高。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即使地方允许符合条件的单位实行单人值班,也不意味着解除了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仍然需要建立完善的值班管理制度,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测试,确保系统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一旦远程系统出现故障,必须立即恢复双人值班,不得带病运行。
尽管政策对单人值班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但在实际消防安全管理中,不少单位存在对政策理解不到位,违规实行单人值班的情况,这些违规行为给消防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也是消防部门监管执法的重点方向。
最常见的违规情形就是未满足任何条件,擅自安排单人值班。部分单位为了降低人力成本,无视国家双人值班的规定,故意减少值班人员配置,长期安排一人承担24小时值班任务,甚至有的单位安排一人连续值班几天几夜,严重违反值班制度。这类单位往往对消防控制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火灾不会发生,减少一个值班人员不会有问题,实际上就是把整个建筑的消防安全置于危险境地。2025年3月,北京市消防救援部门随机抽点检查中,门头沟区某老年养护中心消防控制室就出现值班人员脱岗,实际上该单位长期只安排一名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外出吃饭导致无人应答,最终被消防部门查处。
其次,部分单位即使符合地方允许单人值班的条件,但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比如,有的单位虽然接入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但长期不进行远程操作测试,系统出现故障无法实现远程控制也未及时发现,实际上已经不满足单人值班的条件,但单位仍然坚持单人值班;还有的单位安排的单人值班人员未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让未经过培训的保安或者其他行政人员顶岗值班,这些人员根本不熟悉消防设备的操作,也不掌握火警处置流程,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无法及时正确处置。
再者,部分单位的单人值班存在人员脱岗、睡岗等违规行为。因为只有一名值班人员,没有相互监督,不少值班人员纪律松散,值班期间长时间玩手机、睡觉,甚至擅自离开控制室出去办私事,导致控制室实际上处于无人值守的状态。即使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单人值班,也要求值班人员始终在岗在位,这种脱岗睡岗的行为本质上和空岗没有区别,同样会导致火灾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置。
从消防部门的处罚标准来看,根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或者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处罚规定,违规实行单人值班一旦被查处,不仅会被责令改正,还会面临罚款处罚,对单位的信用记录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各类社会单位来说,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值班政策,落实合规管理要求,是保障建筑消防安全的基础,也是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核心内容,结合现行政策要求,单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合规管理。
首先,单位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值班人员配置。如果单位所在地区没有允许单人值班的例外规定,或者单位未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无法实现远程全功能操作,就必须严格执行每班不少于两人的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为了节省人力成本违规减少值班人员。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无论是否接入远程监控系统,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都必须执行每班不少于两人的值班制度,不存在例外情形,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其次,要严格落实值班人员持证上岗要求。无论双人值班还是符合条件的单人值班,所有值班人员都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做到人证合一,证书在有效期内。单位要定期组织值班人员参加培训和演练,提升值班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值班人员熟练掌握火警处置流程,能够熟练操作各类消防控制设备。不能因为是单人值班就降低资质要求,更不能安排无证人员顶岗值班。
再者,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值班计划表,明确值班人员的排班和岗位职责,建立值班记录制度,要求值班人员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设备运行情况,对报警和故障信号及时进行处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脱岗、睡岗、无证上岗等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单人值班的单位,要定期对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进行测试,确保远程控制功能正常,一旦系统出现故障,要立即临时增加值班人员,恢复双人值班,直至系统修复正常。
最后,要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按照规定,单位要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等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消防设施检测,确保所有设备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备设置为手动状态。消防控制室内要按照要求保存建筑总平面布局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维护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资料,方便值班人员随时查阅。
随着智慧消防技术的不断发展,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也在随着技术进步逐步优化,未来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可能会出现更多适应技术发展的制度调整,但总体方向仍然是安全与效率的平衡。
一方面,智慧消防技术的推广为特定条件下优化值班人员配置提供了技术支撑。近年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已经在全国很多城市普及,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也开始应用到消防设施监控中,能够实现对火灾报警信号的智能研判,对设备故障的自动预警,远程控制的可靠性也在不断提升。在这种技术背景下,部分地方开始探索在符合技术条件的单位实行单人值班,这其实就是技术赋能在制度层面的体现,未来随着智慧消防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可能会有更多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作出类似的规定,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单位的人力成本。
另一方面,无论制度如何调整,消防安全的底线不会改变。即使未来允许更多单位实行单人值班,也必然会对技术条件、人员资质、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会放松消防安全标准。从近年来消防部门的监管情况来看,对消防控制室值班的监管力度一直在不断加强,各地通过随机抽点、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未来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格,不会因为制度优化就降低要求。
对于社会单位来说,无论政策如何调整,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始终是核心要求。单位不能一味追求降低成本而忽视消防安全,必须根据现行政策要求落实值班制度,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控制室的正常运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消防控制室在火灾防控中的核心作用,有效防范火灾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总的来说,当前消防控制室单人值班政策有着清晰的边界,单位必须在政策框架内开展值班管理工作,不能违规突破底线。未来随着技术发展,政策可能会进一步优化,但消防安全这一核心目标永远不会改变,合规管理始终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